海外買家在澳洲買房容易忽略的規定
1.海外投資購買土地,在建築動工前土地是否可以轉賣?
可以,但須先獲得批准。海外投資者購買空地時,FIRB 批准通常附帶「完工前不得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土地權益」的條件。確有轉賣需要的,應先向澳洲稅務局(ATO)申請變更(variation)並獲得批准;未獲批准即出售,屬於違反批准條件。
而且根據FIRB政策,海外投資者不能購買二手房。但是在實踐中,“只有二手房,沒有二手地”,就是說土地在沒有建築之前沒有房屋矗立之上,該土地不會被定義爲已經存在的住宅,由此不受“二手房”的限制,可以由新的海外投資者購買。簡單說,如果一個海外投資者買了澳洲的公寓樓,交樓後就不能賣給其他海外人士了,只能銷售給具有身份的本地人。但是如果購買的是澳洲的土地,在交地後、房屋建築工作前,向 ATO 申請變更並獲批後可以銷售給本地人或者海外投資者,土地轉讓接收的購買者範圍比較廣泛。
2.海外人士空置費申報表
有的客戶收到來自澳洲稅務局(ATO)寄來的罰單,是關於房產空置的,但是其實這個房產並沒有空置,只是因爲他忘記了一個動作,就是遞交年度空置費申請表。如果您的土地上有住宅,則必須在所有權期限內的每12個月期限結束後的30天內提交一份年度空置費申報表,稱空置年。如果您的住宅在空置年內超過183天無人居住或未對外出租,您可能需要交納空置費。
通常ATO將通過您在土地和水資源登記冊上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向您發送提醒函,提醒您提交空置費申報表。該電子郵件包含您提交空置費申報表所需的信息。需注意,不論該房產是否在一年內被居住183天,海外業主都需要提交申報表。如果ATO根據提交的信息無需支付空置費,則沒有費用將產生。
即使您沒有收到提醒函,也需提交空置費申報表。如果您尚未在土地和水資源登記冊上登記您的物業,而且尚未收到空置費提醒函,請先提交土地和水資源登記冊。登記不收任何費用。
如果您的物業是閒置土地,則在該土地上建好住房後才需提交空置費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