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士購房審覈委員會(FIRB)審批的相關信息(2020年更新版)

自2015年12月,根據澳大利亞海外人士購房審覈委員會(FIRB)規定,海外投資者在澳大利亞購買住宅類土地或房產需要提前向其遞交申請,並交納相應的審批申請費用,在獲得FIRB審批批准後,才能購買相應的土地或房產。該審批申請費用在每年的7月1日根據物價指數等作出調整。

從2020年7月1日起,海外人士購房審覈委員會(FIRB)開始實施了新的審批收費標準。以下表格爲新的收費標準明細:


哪些人是海外人士呢?

根據澳大利亞外國收購與接管法律法規的定義,海外人士指:

  • 非澳洲國籍非澳洲永居簽證持有者(俗稱澳洲綠卡)的自然人;

  • 公司、信託公司股東通常不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澳大利亞註冊的公司,外國公司、外國信託公司或外國政府持有實質利益的公司、信託公司;

  • 公司、信託公司中有2人或更多股東通常不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澳大利亞註冊公司、信託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擁有合計的實質利益的公司、信託公司;

  • 外國政府;

  • 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任何其他人或任何其他人。

  •   

下列人士或公司可以豁免FIRB申請:

  • 澳大利亞公民;

  • 新西蘭公民;

  • 澳大利亞永久居民;

  • 與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是配偶關係,並以共同共有(joint tenants)形式購買房產的外國人;

  • 開發商持有FIRB豁免證書;

  • 遺囑繼承;

  • 直接從澳大利亞政府或政府所有的單位購房。

外國人可以買哪些住宅呢?

外國人通常可以通過FIRB審批,而購買下列房產或土地:

  • 全新住宅(公寓或聯排別墅);

  • 空地 – 必須在4年內完成建房;

  • 二手房重建 – 需要在一處二手房所在土地上在4年內重建至少兩個新房,且新房竣工以前該二手房不能出租或用於其他投資用處;

  • 二手房 – 僅限於持有臨時簽證的海外人士(temporary residents),並且只能購買一處二手房作爲本人在澳期間的居住房產。如果該房產不再作爲本人居住房產,則需要在3個月內將該房產賣出。

海外人士可以購買的全新住宅或者空地的數量通常沒有限制,但需要在每次購置之前獲得批准。

審批週期是多久呢?

一般來說,FIRB的審批是從收到申請材料以及申請費用後30天內,即爲,申請人通常會在30內收到審批獲批與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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