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澳洲都以得天独厚的的自然环境、优越的教育资源,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 稳健的投资环境受到全球房产投资者的青睐,其中华人尤为突出。随着澳洲疫情的有效控制, 目前全球买家逐渐回到澳洲房地产市场。然而近日,不少社交媒体上纷纷爆料“中国人在澳洲买房有可能被没收充公”,莫非澳洲政府要没收空置房产为廉租房了?
目前澳洲专业财产法律师对此作了专业解析:
在什么情况下澳洲政府会征收个人资产?
国人在澳空置房恐被强制征为廉租房,是真是假?
私有财产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是使公民为公民,使社会为社会,使政体得以稳定的基本特征。
澳洲在宪法、财产法和刑法等制定了相关条例以保护公民权利。本文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涵盖所有范围,但会针对刑法和财产法中常见的情况进行举例说明。
1. 刑法
在澳大利亚,刑法可以授权政府没收个人资产。例如,根据《澳大利亚2002年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 (Cth),以下称“《收益法》“),无论是哪国人,在澳洲或国外发生犯罪行为,其在澳资产都有可能遭遇限制令。
限制令的目的是防止犯罪收益被移走或处置。
《收益法》第17、18、19、20、20A条指出,被定罪或被起诉的人、涉嫌严重犯罪的人、财产怀疑是可公诉罪行所得的人、涉嫌从可公诉罪行中获得文学收益的人、无法解释财富的人都有可能收到限制令。
· 第37条:在收到限制令后,任何人不得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被限制的资产,否则将受到5年监禁或63,000澳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 第45条:若在限制令发出的28天内,嫌疑人未被定罪或起诉,该限制令则会失效。
·第47条:若限制令已经生效至少6个月,则很可能成为法院下达没收令的条件之一。
2. 财产法/行政法/宪法
以昆士兰为例,根据《1974年昆士兰财产法》,在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抵押资产可能将被以拍卖的形式出售、被接管、散失抵押赎回权等。
当然,在澳洲这样民主制的国家中,当联邦政府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如在战争、国防、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情况下,联邦权力将会被扩大,并可能限制公民如人身自由等的基本权利。澳洲宪法第51(xxxi)条赋予了政府在权力范围内对个人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的征收(acquisition)。
澳大利亚法庭对于“acquisition”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清晰的定义,但我们可以从Wurridjal v Commonwealth (2009)252 ALR 232一案中知道的是,在北领地的紧急响应法案下,北领地向原住民强制签订了为期5年的土地租赁,而高等法院判该租赁为“acquisition“。
中国人在澳空置房被强制征用为廉租房?
针对网络上散布的空置房“被没收充公“的消息,我们随意打开一篇阅读量3万+的公众号文章。从下面这个截图来看,此没收充公的消息来自路透社5月12日的新闻。
事实上,正如下图搜索记录所显示的,这一新闻早在2018年便开始“流传”。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每年发生国际摩擦时都可以再次重复利用。
言而总之:中国人在澳洲购置房产将被没收,空置房被征用为廉租房是彻彻底底的谣言!!